文。攝:Teddy LAW(Parks and Trails)
香港地少山多,新建樓房愈向近郊進迫,不少住宅大廈皆依山而建,後山可說是「梗有一座喺左近」。
後山必有小徑連接通達,兼之步程甚短,自然成為居民晨運歇腳、鄰里休憩聚會之所。這類園地大多處於民居與郊野之間的綠化地帶,有些則位在郊野公園範圍之內。後山常被居民視為後園,或以竹籬圈劃花園栽花種草,又或以帳篷搭出戶外茶座,可謂各處風光。
此類自家後園並非近年才出現的產物。早於60、70 年代,金山已出現這類休憩場所,分別稱為傻人樂園、精神樂園、石仙谷樂園、快活林樂園和康樂園。其時遊園者眾,休閒活動更是多姿多彩:晨運健身、喝茶、舞劍、耍太極、練六通拳,打麻雀等。五座晨運樂園建於郊野公園條例成立之前,一直開放予公眾使用,亦未對他人造成太大影響。據說樂園雖曾因清拆事宜經歷一番訴訟,但最終仍得以保留。
至今仍有晨運客使用的金山傻人樂園。
樂園內的九龍水塘19號界石。
只餘殘垣的石仙谷樂園。
後園既是休憩之所,也是抒發情感之地,山友時借詩句抒情,又以畫作寄意,當中最廣為人知的要算元朗橫洲近髻山峰頂的山水畫。有些人認為這些畫作是山間藝術,無傷大雅,影響輕微,有些則視之為山野塗鴉,損害自然環境。然而,藝術創作在郊野的存在價值,是否應以藝術水平高低來界定,又該由誰來判定?
髻山的山水畫創作者在岩石上塗抹砂漿,再以彩漆作畫。
老虎出沒!
這類由街坊自發打理的園地畢竟建於公共空間,縱未嚴重影響其他使用者,卻不無法律上的爭議。比如眾神聚會的屯門若夢園,其實未獲政府認可。2017年,地政處曾因接獲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投訴而擬作土地管制行動,惟當時未有作出跟進。時隔7年,屯門區議會再次討論有關事件,然而其轄下的工作小組對「地工委就地政處按有關法例處理『若夢園』一帶的非法構築物沒有反對意見」的建議又未能達成共識,再度把僭建問題擱下。模稜兩可的含糊態度,也許是目前管理當局對私建園地的立場的最佳寫照。
眾神聚首的若夢園。據區議會會議紀錄,工作小組成員曾反映市民意見,表示「『若夢園』一帶構築物已成為屯門徑的特色」,也許也說明了管理當局對事件的部分取態。
挪用政府土地並非唯一的爭議,園內的搭建物也可能出現安全問題。例如近青山之巔的小型戶外健身場便闢建了好些健體設施:由鐵管所製的單槓和雙槓、由各種廢鐵製成的槓鈴等。當地的晨運客指,這類健身設施見於十餘年前,現今器材的外型和款色跟以往已略有不同。有些舊有器材的水泥部件已改造成矮櫈,餘下的則被丟棄在山坡上。早年曾有家長向地政總署投訴,指其子因使用這些器材而受傷,署方其後派員將之拆除,但未幾又有山客將之修理重建,回復原狀。
近青山山頂的單槓和雙槓,可見鐵管下部仍有修補過的痕跡。
由廢鐵製成的槓鈴。
大家能安心使用這些器械作運動健身嗎?
被棄置在山坡上的水泥部件,相信原屬啞鈴的一部分。
後山私建園地介於有序與無序之間,雖偶爾有人自發打理,卻欠缺合適的恆常管理,不乏安全隱憂。民眾對公共空間有休憩需求是可以理解的,惟應明白共有概念,顧及其他使用者的期望和對周邊自然環境的影響。管理當局亦切忌安逸於驟似安穩和諧的被動狀態,待「投訴」和「意外」找上門來才謀求化解對策。長期的行動拖延,無異於默許園地繼續失序發展,每添一分建構物,也同時抹去一分野外的原有味道,不斷擴展的規模,將引發更多矛盾;而開拓者親手將荒蕪之地改造成熟悉的後山風景,持續的心力、時間與感情投入,勢會造成無法收拾的局面,屆時再訴諸法律已然太晚。當局若不採取主動監察、適時跟進的策略,只會貽誤解決問題的良機。

自發清掃打理觀塘晨運徑的晨運客。
後園現象遍布香港各區,幾成後山例景。新的屋苑新的屋邨與日俱增,可預視將來會出現更多後樂園,我們必須思考如何妥善管理這股發展趨勢,以平衡市民的休憩需求和維護自然環境的特質。
參考資料
- Holvert Hung:“Field Study of Five “paradises” within Kam Shan Country Park”, Survey and Build Environment (Vol. 24),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Surveyors, 2015
- 吳世寧、洪藹婷、黃泳樺:〈【傻人樂園】全球首宗康樂「佔地」非法與合法之間〉,香港01
- 屯門區議會:2024-2027 年地區設施及工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記錄,2024
- 屯門民政事務處:有關地政處擬向「若夢園」一帶的構築物採取土地管制行動事宜,2024
- 風火山林:〈金督馳馬徑茶水亭──後山的使用、紛爭與調和〉,TrailWatch,2022